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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18-00009 文  号: 青政〔2018〕22号
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2018/3/21
青海省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全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青政〔2018〕2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17年,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保资源、保红线、保权益的总体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实现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国家下达的831万亩和666万亩目标以上,全省批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96万亩(其中占用耕地081万亩),当年完成了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确保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按照2017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考核办法,省考核组对全省各地区2017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2017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综合考核评价位于前三名的海北州、黄南州、海西州政府分别给予12万元、10万元、8万元的资金奖励,同时奖励三个地区2018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各1000亩。

希望受表彰的地区珍视荣誉、保持干劲、再接再厉。全省各地区要以先进地区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把握好保障发展和保护耕地的关系,严格落实《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青发〔2017〕18号)要求,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4日